调整优化产业结构,推进产业绿色发展
发布时间:2023-12-22 浏览:2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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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化产业布局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、环境质量底线、资源利用上线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,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、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。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、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,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。积极推行区域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,新、改、扩建钢铁、石化、化工、焦化、建材、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,应满足区域、规划环评要求。〔省环保部门牵头,省发展改革部门、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、省国土资源部门参与,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负责落实。以下均需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落实,不再一一列出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