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2年度考核结果
发布时间:2023-12-22 浏览:2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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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考核办法》),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、监察部、水利部、南水北调办等部门,分别对淮河(含南水北调东线)、海河、辽河、松花江、巢湖、滇池、黄河中上游、三峡库区及其上游、长江中下游等9个流域涉及的25个省(区、市)人民政府2012年度实施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(2011-2015年)》和《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(2011-2015年)》(以下合并简称《规划》)情况进行了考核。